关于天游ty8线路1线路2线路32016-2017学年上学期实验教学安排的通知
尊敬的各位教师:
为规范实验教学,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,改变以前实验课时间不统一,导致与学生选修课冲突的情况,经讨论研究,分管副院长批准,特对学院实验课安排提出以下说明。
1、 本四联表由相关理论课教师填写,即由承担该门课程的理论课教师负责安排实验教师,或提出书面申请,由实验中心安排实验教师。
2、 实训课程均需填写四联表(耗材申请已提交的,可不填表4),以两节课为单位,请实训教师将该班级公共课剔除,对与教师其他理论课冲突的时间段,请在“实验教师”栏填写“实验中心”。
3、 因实验实训课程较多,且14级人才培养方案有较大变化,所有教师应仔细核对人才培养方案,若本表与人才培养方案不符,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,并应上报实验中心,便于核定工作量。
4、 全院实验课程均已排入理论课时,如不需分组,则该门课程实验按理论课程安排进行,如需分组,第一组按理论课程安排进行,第二组实验时间已在班级课表中确定,或在标有其他课程但其他课程未占满该时段的时间进行,请勿随意占用学生课表空余时间,避免与选修课冲突,相关教师应仔细核对教师课表与班级课表,认真填写本四联表,避免工作量核定错误。
5、 独立设课实验已排入理论课表,请相关教师注意时间安排。多人联合承担的实验课程,由该门实验课程的主要承担教师填写四联表。
6、 S4203、S2102、S2105、S2106、S2312、S5102、S5107均已安排实训,特别是S4203仿真实验室,需参考排课任务包中的“本部实验中心机房S4203”文件,请相关教师注意。
7、 提交四联表、有实验记录并经实验中心检查按时开展的实验,实验中心核算工作量,对未按时进行、随意调课等违反教学秩序的实验,实验中心不核算其工作量。
8、 周四下午、周六、周日不允许安排实验课程教学,如有特殊原因需填写《实验课程教学安排情况说明》并由分管实验教学副院长签字。
9、 实验教学安排需先填写占用班级课表,再填写占用实验室课表(以上两个表格需到实验管理办公室公用机上操作),最后完成实验教学四联表并上交,未按照规定填写以上表格将影响实验工作量计算及学生公选课选课。
10、2016-2017学年上学期实验排课截至时间至2016年7月13日(实训安排参照本通知执行)。
天游ty8线路1线路2线路3实验中心
2016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