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检查的通知》院评建办〔2018〕2号文件工作要求,经学院研究,决定于2018年4月27日下午开展全院环境集中治理工作,具体安排:办公区域由对应各单位自行负责落实;实践教学区域由实验中心组织,学工办配合实施;学院卫生责任包干区及学生宿舍由学工办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。工作要求请各单位遵照院评建办〔2018〕2号文件执行。
特此通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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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26日
院内各单位:
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检查的通知》院评建办〔2018〕2号文件工作要求,经学院研究,决定于2018年4月27日下午开展全院环境集中治理工作,具体安排:办公区域由对应各单位自行负责落实;实践教学区域由实验中心组织,学工办配合实施;学院卫生责任包干区及学生宿舍由学工办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。工作要求请各单位遵照院评建办〔2018〕2号文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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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