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校招就处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相关要求,学院再次重申就业“四不准”规定:
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不准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为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、严肃性,保证监督渠道畅通,现公布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监督举报方式:
监督举报电话:18607168996,18162796376
欢迎广大毕业生监督,共同维护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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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2日